各有关单位: 为推动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医学标准工作组团体标准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《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及《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团体标准制(修)订工作细则》,经审核,《精液常规分析质量控制要求》等4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(详见附件)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,在制定周期内完成团体标准制定工作。 附件:团体标准立项项目表
中国检验检测学会
2024年3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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