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)发布《关于废止〈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〉等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》。具体内容如下:
附件:
关于废止〈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〉等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