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场监管总局(国家标准委)废止《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》等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
来源: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作者:服务标准化 | 发布时间: 2024-06-05 | 4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日前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)发布《关于废止〈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〉等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》。具体内容如下:


附件:

关于废止〈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〉等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.pdf